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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戀破局 男火攻舊愛宅
撂話「妳家樓下著火」 被逮感嘆「真無緣」
【郭睿誠╱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名男子因不滿女友要求分手,前天深夜先在女友家門前要求女友說明原因及復合,警方接獲該女報案將他勸離。不料男子隨後竟在女子家門前潑汽油縱火,還打電話給女友說:「妳家樓下著火了!」所幸火勢很快被撲滅,未釀成災害。警方隨即逮捕該男子,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男子望著警方為他銬上的手銬慨嘆:「我和她真的無緣了!」
險釀巨災
昨天凌晨四點許,台中縣太平派出所警員接獲家住太平市成功東路一棟三樓透天厝的楊姓住戶報案,指稱一樓騎樓下失火。警方趕抵現場時,火勢已被住戶撲滅,僅騎樓磨石子地面熏黑,未釀成傷亡及重大財物損失。
昨天凌晨四點許,台中縣太平派出所警員接獲家住太平市成功東路一棟三樓透天厝的楊姓住戶報案,指稱一樓騎樓下失火。警方趕抵現場時,火勢已被住戶撲滅,僅騎樓磨石子地面熏黑,未釀成傷亡及重大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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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凌晨涉嫌在楊姓女友家門前縱火的陳義璋,在派出所因徹夜未眠累得睡著了。郭睿誠攝 圖片: 1 / 1
站崗堵人遭驅
楊姓女子告訴警方,前男友陳義璋(十九歲,中縣人)剛打電話告知她屋外著火,加上警方稍早接獲楊女報案稱陳男在她家門前逗留,並派員到場將陳男勸離,研判陳男涉嫌縱火。警方昨凌晨五時許,到陳男住處找到他,陳男坦承在楊女家門前縱火,警方隨即將他及楊女帶回偵訊。
從事搭棚架工作的陳男供稱,他前天突接獲楊女電話及簡訊要求分手,他一直追問楊女要求分手原因,楊女起初有接電話但不說原因,後來連電話都不接,他心急之下,才於前天深夜十一時許到她家門口站崗。
楊姓女子告訴警方,前男友陳義璋(十九歲,中縣人)剛打電話告知她屋外著火,加上警方稍早接獲楊女報案稱陳男在她家門前逗留,並派員到場將陳男勸離,研判陳男涉嫌縱火。警方昨凌晨五時許,到陳男住處找到他,陳男坦承在楊女家門前縱火,警方隨即將他及楊女帶回偵訊。
從事搭棚架工作的陳男供稱,他前天突接獲楊女電話及簡訊要求分手,他一直追問楊女要求分手原因,楊女起初有接電話但不說原因,後來連電話都不接,他心急之下,才於前天深夜十一時許到她家門口站崗。
稱只想嚇嚇她
因楊女仍不理他,還叫警察來趕他走,他愈想愈氣,先找友人喝酒解悶,隨後撿一個六百西西的保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帶到楊女家門前潑汽油並點火,但只是想嚇嚇她,才打電話告知楊女:「妳家樓下著火了!」幸好楊女有接這通電話,否則後果難料。
陳男並表示,他和在市場賣菜的楊女(二十四歲)交往半年多並論及婚嫁,他猜是楊女家人不喜歡他,加上他晚上常出去找朋友,讓楊女不太高興,才會於前天突然要求分手。楊女在警方偵訊時,則說是因覺得與陳男個性不合,才要求分手。
因楊女仍不理他,還叫警察來趕他走,他愈想愈氣,先找友人喝酒解悶,隨後撿一個六百西西的保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帶到楊女家門前潑汽油並點火,但只是想嚇嚇她,才打電話告知楊女:「妳家樓下著火了!」幸好楊女有接這通電話,否則後果難料。
陳男並表示,他和在市場賣菜的楊女(二十四歲)交往半年多並論及婚嫁,他猜是楊女家人不喜歡他,加上他晚上常出去找朋友,讓楊女不太高興,才會於前天突然要求分手。楊女在警方偵訊時,則說是因覺得與陳男個性不合,才要求分手。
男女朋友分手建議事項
◎理性分手,委婉說明不適合繼續交往的理由
◎溝通時避免言語刺激,以免發生意外
◎避免金錢糾葛及肌膚之親,以免衍生紛爭
◎適度宣洩情感,心理不適可向親友、專家傾吐
◎對方來意不善,應婉拒碰面,遇暴力狀況應及時報警求援
※資料來源:精神科開業醫師王志中
◎理性分手,委婉說明不適合繼續交往的理由
◎溝通時避免言語刺激,以免發生意外
◎避免金錢糾葛及肌膚之親,以免衍生紛爭
◎適度宣洩情感,心理不適可向親友、專家傾吐
◎對方來意不善,應婉拒碰面,遇暴力狀況應及時報警求援
※資料來源:精神科開業醫師王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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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蘋果日報!2009年02月0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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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戀無結局 女友再提分手 他灑油點火
陳嫌在女友住處騎樓縱火後,留下明顯燒焦痕跡。(記者陳建志翻攝)
〔記者陳建志/太平報導〕「妳家樓下著火,妳知道嗎?」台中縣男子陳義璋不滿女友提出分手,又對他不理不睬,8日凌晨帶著酒意,以寶特瓶裝汽油,到女友家縱火,所幸女友家人及時發現,迅速撲滅火苗,才未釀成災害,警方隨後逮捕陳某,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陳嫌在女友住處騎樓縱火後,留下明顯燒焦痕跡。(記者陳建志翻攝)
〔記者陳建志/太平報導〕「妳家樓下著火,妳知道嗎?」台中縣男子陳義璋不滿女友提出分手,又對他不理不睬,8日凌晨帶著酒意,以寶特瓶裝汽油,到女友家縱火,所幸女友家人及時發現,迅速撲滅火苗,才未釀成災害,警方隨後逮捕陳某,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縱火後打電話告知
警方調查,嫌犯陳義璋(19歲)因不滿楊姓女友(24歲)提出分手,昨天凌晨1點左右,到女友位於台中縣太平市成功東路家中,要求女友出面解釋,楊家人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員警到場後,通知陳某父親將他帶回。
不料,陳嫌在清晨4點左右,帶著裝滿汽油的寶特瓶回到楊女住處,潑灑在騎樓後縱火洩憤,並打電話給楊女告知:「妳家樓下著火了,妳知道嗎?」楊女家人趕緊衝下樓將火撲滅。
警方接獲報案,立即前往陳嫌住處逮捕,陳嫌坦承縱火,並表示,去年8月經友人介紹認識楊女,楊女還曾懷有他的小孩,但因考量工作不穩定,兩人商量後,決定將小孩拿掉,兩人一度因此分手。
陳嫌表示,在他要求下,兩人約1個月前又復合,但是,昨天凌晨女友打電話告知:「我們分手吧!」他因一時無法接受,希望女友給個理由,但打電話女友都不理不睬,到女友家中找她,也未得到滿意答案,所以一時氣憤才拿汽油縱火。
陳嫌說:「我只是想要嚇嚇她」,因為擔心真的釀成災害,離開後,才打電話通知女友,對於太愛女友,一時衝動犯錯感到後悔。
楊女則表示,男友喜歡喝酒,心情不好就會打她出氣,認為兩人不適合才提出分手,沒想到他卻使用這麼激烈的手段,警方訊後將陳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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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開導:分手 不是壞事 是門藝術
記者陳建志/專訪
「分手才能讓你找到更適合的對象!」朝陽科技大學諮商心理師蔡毅樺認為,如果雙方不適合,分手不是壞事,不過,分手是門藝術,不論主動告知或被動接受者,都有一些處理原則,也建議必要時可尋求生命線、張老師專線協助,不要因一時衝動而留下遺憾。
蔡毅樺認為,主動提出分手的一方,提出前應清楚雙方哪裡不適合,採取漸進方式,慎選時間、地點等原則。
蔡毅樺說,提出分手時,不要簡單說「我們分手吧!」而應清楚告訴對方,「我覺得我們哪裡不適合」,避免無預警提出分手,從減少見面頻率、聯絡時間,漸進式分手;並且要避免在情人節、聖誕節等特殊節日提分手;此外,分手時可使用電話、信件,避免獨自到荒郊野外。
至於被動接受分手的一方,蔡毅樺提醒,應保持冷靜,讓心情沉澱,不要急於做出決定,應思考「我們哪裡不適合?」而不是想「我到底哪裡不好?」告訴自己「強摘的果實不會甜」,若勉強在一起,只會讓彼此都痛苦。
蔡毅樺也認為,一般分手時,會經歷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沮喪和接受事實的過程,可延宕反應的時間,必要時尋求「1980」張老師專線、「1995」生命線專業諮商。
蔡毅樺並鼓勵失戀者,可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哀悼自己的感情做為發洩,或者給自己一段沮喪的期限,接著告訴自己振作起來,將悲傷情緒昇華,做一個讓對方後悔和你分手的人,況且「分手才能找到更適合的對象」,絕不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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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自由時報!2009年02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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