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定案 每人3600元
最快春節前發 民眾商家都叫好
【綜合報導】消費券政策昨終於拍板,民眾與業者聞訊大多雀躍萬分,認為可帶動社會消費。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發放消費券不排富,每名無論年紀的中華民國國民都可領3600元消費券,到有營業登記商店消費,達到短期刺激消費目標。經建會估計,這項政策約需829億元經費,如立法院順利通過,民眾可望在農曆春節前領到這個「紅包」。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說,消費券「採券不採卡」,使用時不找零,使用期限至明年12月底,考量時間拉長可能出現偽券,不排除縮短至半年。他說,為防止民眾用消費券折換現金,未來民眾到商店使用消費券後,商店在消費券背面加蓋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以便財政部稽查。商家只要拿消費券、發票或收據存根到全台金融機構匯入帳戶,就可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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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打算拿到消費券後,去買家電等民生用品。朱有平攝 |
沒有設戶籍無法領
消費券如何使用,陳添枝指出,初步規劃以「具有營業登記的商家為主」,希望以零售、量販、餐飲等三大業種方向消費,至於KTV、電影院等娛樂場所,也不排除使用權利,具體業種還要聽取各界意見後,於近期公布。
陳添枝強調,包括學費、彩券、車票、基金、補習班、悠遊卡儲值等過於特殊消費方式或業種,目前傾向「不宜」使用,真正內容仍未定案。
消費券將在戶政事務所、村里、郵局領取,會訂定領取時間,逾期視同放棄,內政部規劃原則以戶為單位領取。內政部長廖了以說:「國民如果沒有戶籍,就沒有(消費券)!」
劉揆並呼籲,民眾如果無使用消費券需求,可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並可列入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馬英九總統和劉揆也宣布,將消費券捐給社福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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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玄昨宣布,發放消費券不排富,凡中華民國國民每人都可領3600元。張良一攝 |
業者估商機逾千億
據了解,因消費券等同代幣,將特別規劃防偽設計,並由印製國幣的中央印製廠製造,央行認為若消費券面額規劃為100元,評估一張消費券製作成本至少1元,印製829億元消費券需8.29億元,成本過高,印製時間也拉長。可能採取搭配模式,以100元、200元或500元等搭配。但若發三種面額需要三種銅板製版,成本也不低,中央印製廠仍在評估中。央行則表示,樣張最快今天出爐。
財政部官員說,民眾領消費券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計算。
政院宣布此項全民有獎政策後,不少民眾鼓掌叫好,張小姐說:「政府給我錢花當然非常高興,會馬上去逛街享受一下購物樂趣。」待業的陳先生則抱怨:「3600元能買什麼?對提振經濟景氣有何幫助?」趙先生與游小姐也質疑,3千多元太少了,「1萬元才會有實質幫助!」
大部分業者對此「德政」表示雀躍,多看好消費券會讓業績成長,燦坤3C總經理閻俊傑更認為商機不只800億元,而可創造出1200億至1500億元商機。部分量販、3C業者均準備成立專區促銷。有業者更設計消費券消費配套,建議3600元可買小家電或民生必需品,一個家庭若有7200元、10800元等較大金額,則可買冰箱、電視等大家電。
綠委:花子孫的錢
新光三越販促部經理周寶文更認定,發放消費券正好是春節促銷檔期,預估較低價家電、3C用品、童裝等會較受歡迎,目前正研擬相關折扣措施,除針對不同族群設計配套商品,也可能對使用消費券民眾送額外贈品、抵用券等。
晶華酒店公關經理蔡惠茹表示,消費券對高單價餐飲幫助有限,但也會給予使用消費券顧客優惠,可能朝面額加值方向規劃。
民進黨團則反對以舉債方式發消費券,綠委蔡煌瑯說,每人3600元對富人是「不痛不癢」,對窮人則「杯水難止渴」,「舉債發消費券,是花後代子孫的錢,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則強力支持,國民黨立院黨團評估,政院須在下周一前把《消費券特別條例》送進立院,只要民進黨不杯葛,可在農曆年前通過。立法院長王金平評估,應可在12月底本會期結束前完成審查。經建會預估可提升明年經濟成長率0.64個百分點。
消費券領取須知
◎領取資格:中華民國國民(無排富限制)
◎領取金額:每人3600元
◎領取時間:最快農曆春節(2009/1/25)前
◎所需經費:829億元
◎領取方式:戶政機關發放,民眾憑身分證到戶政事務所或郵局等地點領取,也可請郵局或鄰里長按戶代發
◎使用方式:憑消費券購物,面額未定,不找零
◎使用期限:明年12月底
◎可消費項目:原則上不設限,只要有營業登記的商店都可消費,如零售店、量販店、餐飲店、百貨公司、旅館、KTV、電影院等都可用
◎不可消費項目:攤販、悠遊卡儲值、買彩券、基金、車票、繳稅、停車費、學費、水電費、就醫等
註: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可列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具抵稅效果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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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不能在攤販使用。 |
消費券Q&A
.Q:如何領取消費券?
A:由內政部透過戶政系統發放,提出身分證對照名冊即可發放;或透過郵局、鄰里長等發放。本國國民若沒有設籍,則傾向不發。
.Q:消費券如果遺失怎麼辦?
A:因採「認券不認人」,遺失無法補發。
.Q:消費券毀損、過期怎麼辦?
A:毀損或超過使用期限則失效。
.Q:可否轉賣、網拍、折賣、轉贈消費券?
A:原則上不准許,但無法可稽查。
.Q:是否可儲值於悠遊卡或超商發行的icash卡?
A:悠遊卡不行,但icash卡目前未定。
.Q:如何辨識哪些商店可使用消費券?
A:因有營業登記的商店才可收取消費券,如店家無營業登記不會收消費券。
.Q:明年出生的新生兒,或明年死亡者,可否領取消費券?
A:內政部正研議訂定出生或死亡的時間基準點,作為認定標準。原則上尊重特別條例通過時程及法中明定的日出條款辦理。
.Q:植物人、褫奪公權的受刑人(例如劉泰英)、遭羈押的嫌犯(例如陳水扁)可否領取消費券?
A:原則上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可領,內政部認定褫奪公權或訴訟中嫌犯不影響參政以外權益,但上述人士如何領取、使用等細節,另行研議。
.Q:偽造消費券是否涉及刑責?
A:由於消費券等同準貨幣,偽造涉及刑責。
.Q:在中國、國外經商或留學者,可否領取消費券?
A:原則上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可領,但上述人士如何領取、使用等,另行研議。是否設限居住台灣的時間長短,尚待內政部研究。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你滿不滿意消費券?
謝小姐 27歲 台北 空服員 一下子就花完
3600喔,一下子就花完了,太少了。拿到消費券,會購買民生用品,3600元大概也買不到什麼家電。
趙先生 45歲 台北 食品業職員 應該發1萬元
3600元太少了!現在物價那麼高,看能不能提高一些,才能真正刺激消費,1萬元才會有實質幫助。
沈良諭 23歲 台中 待業中 很滿意新政策
很滿意這種政策,我平常很少去逛街,剛好利用這個機會,可以帶女朋友去逛街,用消費券買衣服送給她。
沈佳華 23歲 高雄 大學生 會以9折轉賣
3600元夠了,反正是多出的錢,但我認為對經濟沒幫助。拿到消費券,我會以9折轉賣,賣不出去再買家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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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蘋果日報!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