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假車禍真恐嚇 夥少年犯案罪加一等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8歲男子楊銘貴與周姓少年以製造假車禍方式,向駕車行經他們機車旁、貌似善良民眾恐嚇牟取醫藥費與修車費,今年6月與7月間作案兩起,在犯第二案時失風被逮,南檢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並請法官對楊某加重量刑。


檢方調查,楊銘貴與周姓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審理)是朋友關係,兩人因缺錢花用,共謀騎乘楊某母親所有的1輛機車,上路尋找貌似善良的車主,利用對方駕車行經他們的機車旁,以製造假車禍方式、向對方恐嚇牟取醫藥費與修車費。


今年6月24日晚間8時許,楊、周兩人在南縣永康市中華路看見騎機車的吳姓男子面貌長得良善,兩人一路尾隨吳某到南市富農街一段284號前,攔下吳某並恫稱:「吳某騎機車在永康市中華路時,因車速過快,致他們騎乘的機車晃動,人車倒地受傷,要吳某賠500元,否則就要叫人來!」吳某聞言心生畏懼,當場付500元給楊、周兩人。


食髓知味的楊、周兩人又於今年7月18日晚間9時許,在南市後甲圓環、裕農路口見駕車的王姓車主似可欺負,同樣尾隨王某到裕平路268之20號前,攔下王某座車、對王某恫稱:「剛在後甲圓環時,王某座車擦撞他們機車,致兩人摔倒受傷,要求王某賠1萬5000元,若王某不賠,他們怒砸王某座車,損失會更加慘重。」


案發地附近鄰居察覺有異報警,警方到場發現楊、周兩人騎乘的機車並無擦撞痕跡,兩人身上也沒任何新傷勢,當場逮捕楊、周兩人。


檢方表示,因為楊某帶著未成年的周姓少年一起犯案,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這部分請法官加重量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aei07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