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貼自殺手冊 觸法



網路警察網巡時常見青少年觸法行為,本報蒐羅實際違法案例及陷阱,推出《網巡急先鋒》單元,提醒青少年使用網路時,小心勿觸法網。


系列報導之四十三
我叫小林,是個國中生,之前曾聽過《完全自殺手冊》這本教人家各式自殺手法的書,一時興起要去買來看,但卻一直找不到,最後在網路上搜尋到,我因一時好玩,就將全文刊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結果警察卻找上門,說我已觸法。
我花好幾個晚上熬夜,終於在網路上找到《完全自殺手冊》,書上詳載上吊、跳樓、投水、服毒等各種自殺方式及效果;其中,特別教導欲自殺的民眾注意相關細節,來加強死亡的機會。
雖然自己不想自殺,但我覺得這本書很有趣,就乾脆就把這本書刊登在我的部落格上,順便提高我部落格的點閱率。當時沒想到會有網友看我的部落格後自殺。



有人看過後真尋短
沒多久警察找上門來,詢問《完全自殺手冊》是不是我貼上去的?我當場嚇呆,警察還問我,要是有人看到我部落格的內容,真的去自殺,我承受得了這種罪過嗎?我當時真的沒想到單純的貼文,會惹來這種禍端,還好我未成年,在父母的監督下,把網站內容全都刪除。記者羅國甫採訪整理



貼自殺手冊示意圖
小林將《完全自殺手冊》刊登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被警察循線找上門。


報你知
犯行可囚7年

北縣新莊分局偵察隊長洪俊義指出,在網路上貼文指導網友自殺,會觸犯刑法第275條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的罪,最重會被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徒刑,許多青少年不懂事以為網路上無禁忌,觸法都會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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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資料來自:蘋果日報!2007年05月0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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