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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走捷運電扶梯 最高罰7500

〔記者許敏溶、林秀姿、田瑞華/台北報導〕未來在捷運站區內嬉戲、跨越黃線、逆向行走電扶梯,可能會被處罰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若使用不符身分車票,例如成人使用優待票,除補足差額,還須賠償原來票價五十倍金額。


交通部昨天討論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修正,台北市捷運局提出多項建議。台北捷運公司副總經理譚國光表示,逆行電扶梯、月台嬉戲以及跨越黃線,對於旅客會造成嚴重的安全影響。此外,愛心卡、敬老卡的補貼都是使用納稅人的錢,民眾不應該濫用。


交通部初步認為北市捷運局的建議可以納入修法範圍,今年來不及完成修法,所以最快明年實施,屆時高雄捷運也適用這些規定。


由於目前對於捷運嬉戲、跨越黃線等行為,工作人員大都採取規勸做法,未來卻要處罰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民眾不免認為政府搶錢,消基會提醒,討論修法階段時,應徵詢各方意見,以免修得太過嚴苛,或太離譜。


使用不符身分車票賠50倍

消基會說,乘客如果使用不符合其身分的車票,賠償票價五十倍的金額過當,應該再討論。而且執法應該採取階段式、依比例原則的做法,如果乘客有不當或危險行為,應先勸阻再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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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自由時報!2007年08月1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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