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獸心 姦5個小姪女
童走姿怪 父母起疑 「叔叔把我脫光光」
【張嘉文╱台北報導】北縣一名交不到女友的男子,竟覬覦堂兄弟年幼女兒,半年前以代為照顧或玩耍等理由,將姪女個別帶回家伸出魔爪,至少有五名就讀國小、國中姪女受害。一名受害女童日前因走路姿勢怪異,被父母發現帶往醫院驗傷,查出下體有撕裂傷,才揭開堂叔長久惡行,警方昨已將全案函送法辦。
離譜惡行
警方調查,李姓嫌犯(34歲)是名單身漢,以維修機械為業,雖然外表斯文,但個性內向,一直交不到女朋友。李嫌常到多名堂兄家中作客,雙方交情深厚,沒想到竟是披著羊皮的惡狼,五名受害姪女分屬三個家庭,年紀在10至13歲間,其中還有兩對是姊妹花。
今年二月,李嫌到堂兄家,發現只有一名姪女單獨在家,他以外出買東西為藉口載姪女外出,途中表示:「叔叔帶你回家玩!」然後將姪女帶回住處,佯稱健康檢查,脫光姪女衣服強姦得逞,年幼姪女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只能任由叔叔恣意滿足獸慾。
趁堂兄忙 藉口顧小孩
食髓知味的李嫌,接著將目標轉移到另外四名姪女身上,趁著姪女父母忙碌時,以代為照顧、玩耍等理由,將姪女個別帶回住處玷污。四天前,一名女童因走路姿勢怪異,父母詢問原因,她才語出驚人地表示:「叔叔在他家都會把我脫光光,然後壓在我身上。」
女童父母趕緊帶女兒到醫院驗傷,查出下體有撕裂傷,院方立刻報警。女童父母與其他家人討論,發現另四名女童也遇上同樣情形。李嫌到案時辯稱,堂哥們工作忙碌,他只是好意幫忙照顧姪女,絕沒對姪女不禮貌。警方偵訊後,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函送法辦。
律師林銘龍表示,李嫌強姦未滿14歲的女童,涉及《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其犯罪行為是在去年「一罪一罰」新制後,未來法官審理時,將視犯罪次數個別量刑,刑責必定加重許多。
預防孩子遭熟人性侵害
.加強兒童自我保護教育,教孩童身體自主權界線。
.教導孩童被不舒服碰觸時,勇於說「不」。
.灌輸孩童遇到困難時,不要隱瞞、勇於說出來。
.孩子對親友的碰觸表達不悅時,家長要制止,讓孩童知道向父母求救有效。
資料來源:勵馨基金會性侵害治療中心主任王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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