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變人頭 台商限出境


身分證遭冒用欠60萬 陸妻臨盆難照料




【羅國甫╱台北報導】北縣一名台商今年初返台休假,準備赴對岸陪老婆待產時,卻因欠下六十萬元罰款被海關攔下,他才發現四年前應徵工作時,身分證影本遭人冒用開公司,不僅莫名成為老闆,還必須承擔該公司走私光碟被罰款的責任,他到處申訴毫無所獲,相當心疼遠在中國的妻子無人陪伴,兩個月前已報案求助。


 


陳志銘身分證影本疑遭人冒用開公司,欠60萬元罰款,還被限制出境。


 


詐騙翻新
受害的台商陳志銘(四十歲),四年前曾到三重市「宏達公司」應徵玩具修理工,工作一個月後離職,隨後帶妻子到中國創業。陳向《蘋果》說,兩年前曾收到基隆關稅局處分書,指他負責的「東豪公司」走私光碟,被判近六十萬元的罰款,他以為是詐騙集團新手法,不以為意。
由於妻子即將臨盆,陳今年初回台過完年後,到機場準備搭機到中國,不料卻被海關攔下,指他因積欠近六十萬元罰款被限制出境。陳表示,他申請調閱國稅局資料,發現「東豪公司」原負責人是縣議員黃桂蘭助理黃阿秋,該公司胡姓股東的妻子,就是之前應徵時面試他的人,因此強烈懷疑身分證影本被冒用,五月底已報案控告對方偽造文書。
《蘋果》本周三找黃阿秋對質,她說,事情全交給公司另一股東郭文政處理,對此不知情。記者去電詢問時,郭卻不耐煩地表示,已認識陳很久,是陳自己要求要當負責人,以便順利進出中國擴展生意;郭隨後又氣憤地向記者說:「你為何要替他出頭!你記者是什麼意思?有什麼事到法院再講!」


 



應立刻控偽造文書
陳對此強調,他根本不認識該公司的股東,今年六月透過立委協調此事時,才初次見到黃。陳也無奈地說,為了討公道,現在得留在台灣跑公文、打官司,無法陪伴遠在中國將臨盆的妻子。
律師莊秀銘表示,民眾遇到類似身分被冒用時,應立刻報案控告對方偽造文書,不過在法官判決前,遭冒用的受害民眾無法擺脫罰款等責任,官司勝訴後,才能解除限制出境。


 




預防身分被冒用注意事項
.若遺失身分證,第一時間申請補發
.須提供身分證影本時,加註「僅供XXX用途」
.切勿將身分證借他人使用
.親自辦理須使用身份證業務,勿假手他人
.若須將身分證交給他人洽辦事務,應追蹤進度,第一時間取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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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蘋果日報!2007年07月21日星期六


http://apple.1-app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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