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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醫療收據違規 健保門診中心在列






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所開立的醫療費用收據,在「健保申報項目」與「自付費用項目」部分並未依規定分列。(記者方賓照攝)

醫改會批政府機關帶頭違規


〔記者王昶閔、魏怡嘉/台北報導〕衛生署去年底公告新版醫療收據標準,醫療改革基金會最近進行全國醫療收據調查卻發現,高達九成七醫療機構的收據不合格。


醫改會的調查藍本是根據民眾提供的二十五縣市、兩千七百多家醫療院所的一萬張收據,其中最諷刺的是,健保局全國三家聯合門診中心出現的五十三張收據全不合格,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痛批,簡直是政府機關不做表率,卻帶頭違規,實在太離譜。


巧立名目恐重複收費A健保


衛生署早在去年十一月公告新版醫療收據標準,要求「應依現行健保申報項目分列健保與自費項目」、「一千元以上列出自費項目之名稱與單價」、「不得拒絕民眾提供更詳細的自費明細表」。標準雖然明確,但是醫院配合情況不佳,不合格的收據內容包括註記簡陋、巧立名目,恐增加醫院逃漏稅、重複收費、A健保的空間。


健保局門診中心違規項目,是未依規定將健保申報與自付費用項目分列呈現。衛生署醫事處昨認定確實有必要改進。


健保門診中心允研究改格式


健保局台北門診中心副主任許忠逸解釋,衛生署所規定的收據項目格式主要為參考之用,健保局三個門診中心收據上所列的項目都依照衛生署規定。至於醫改會認為,每項費用自費及健保給付應分開列出,健保門診中心會研究如何更改格式。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面對被醫改會指收據格式不符一事,表示會再了解。醫改會調查也發現,診所與偏遠離島院所收據的表現不輸給都會區醫院,電腦化程度最高的醫學中心,合格率只有兩成,不如區域醫院的三成。


醫改會指出,區域醫院以振興醫院與署立醫院堪稱模範收據,醫學中心則以國泰醫院最佳、亞東醫院第二。此外,有十九家診所收據完全合格,做了最佳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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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簡陋…6大類型很唬弄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根據醫改會調查,醫療收據常見的違規事項包括收據簡陋,以及部分負擔名稱混亂、申報項目巧立名目、自費與健保不分、健保給付金額不清、健保藥費未詳列、高價自費未詳列等六大違規類型。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說,有些醫療收據是購自文具店的手寫收據,內容潦草、沒醫療機構代碼,民眾無法拿來扣抵所得稅,不排除有醫療院所藉此逃漏稅。


另一種簡陋收據竟是由公會統一製作的建議版本,尤以牙醫最嚴重,平均每四家牙醫診所,就有一家使用違規收據。


醫改會研究員黃經祥表示,違規醫療收據經常使用五花八門的收費名目,讓民眾搞不清楚收費內容,無從比對健保申報費用,也無法查證收費正確性與是否遭重複收費。


調查中,有高達七成院所收據,出現衛生署明訂類別以外的名目,例如在「診察費」以外,創造「治療費」、「處置費」等名目,甚至將它們同時並列,恐影響健保申報的真實性。


有兩成院所收據無法區分哪些項目是健保給付、哪些是民眾自付,中醫違規率高達四成,健保局僅有的三家門診中心也違規。


此外,一千元以上的高價自費醫療,應詳列項目與單價,才方便民眾比價與申訴費用爭議,卻有高達十三家醫學中心不合格。另有五十八家診所未依規定在收據中列出藥費金額,民眾無法知道藥價實際金額,恐暗藏不當藥價差,或肇生以A報B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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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資料來自:自由時報!2008年8月27日 星期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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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收據五花八門 民眾霧煞煞 收據亂 榮總長庚健保局被點名


2008/08/26  報導記者:鍾筱如




到醫院看病,拿到的收據真的是五花八門。 


甚至有牙科開收據,跟便當店的收據沒兩樣。 


不僅不能報稅,健保、自費分不輕,不合格的,甚至包括榮總、長庚等大醫院。 


自費50元,這張收據可是台北市牙科診所開的,怎麼跟買便當要的收據沒兩樣,民眾拿到手,很傻眼。 


正規收據應該長這樣,健保、自費項目分清楚,但是醫療收據,有直接手寫價錢,竄改很容易,還有價錢空白,錢花到哪裡去,很多人忽略的,診察費之外、又再收一筆診療費,兩個是哪裡不一樣,醫療收據讓人看不懂,榮總、長庚等醫學中心,甚至健保局自己的門診,都被點名。 


醫療收據衛生署去年11月就已經規定標準,沒合格的可以開罰,別小看醫療收據不仔細,裡面多收的可是你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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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台視新聞!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http://www.ttv.com.tw/097/08/0970826/09708264916802I.htm


http://news.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080826374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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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就醫》拿到收據 先檢查自費項目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8/27 07:20 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醫改會提醒,民眾拿到醫療收據,建議先看部分負擔費用是否正確,有無藥品費用、有無非衛生署規定收費項目,如處置費、諮詢費等,自費項目若超過1千元,也應詳列項目與單價。



醫改會研究員黃經祥說明,買東西都可以有發票可以比對明細,看病、用藥比對明細,合情合理。他說,費用資訊透明,有助於健保局及民眾基本權益,還可避免醫療院所逃漏稅及健保費不當使用,也便利民眾報稅、申請商業保險理賠。



根據衛生署規範,醫療收據應依據健保申報項目分列健保及自費項目,並列出自費1千元以上的項目名稱、單價,醫療院所不得拒絕提供民眾更詳細的費用明細表。



其他可以參考醫改會網站的「聰明就醫」,網址:http://www.thrf.org.tw,瞭解醫療收據的標準格式、如何自保以及有疑慮時如何處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7/2/14vi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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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九成醫療院所 收據不合格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8/27 07:20 記者劉惠敏、詹建富╱台北報導



衛生署去年11月規定醫療收據應符合規範,一周年前夕,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收集上萬張醫療收據,發現超過九成醫療院所的收據不合格,提醒相關單位主動查核,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醫改會共收集25縣市、2705家醫療院所上萬張醫療收據,發現合乎衛生署規範者僅2.9%,多數收據因為健保及自費項目的金額不清,未說明自費項目等,資訊不夠詳細。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說,項目及金額都模糊的手寫收據,以及公會版的簡易收據,顯而易見不合格,有的跟便當店收據差不多,連印花、項目都沒有,另外常出現的違規事項有6種,因此醫改會形容這些收據2266(零零落落)。



最常見的是部分負擔各自表述,申報項目巧立名目,部分負擔不明,無法讓民眾有成本意識,有違部分負擔政策原意,有一張收據有診察費、又有診療費,或是處置費、技術費、諮詢費,衛生署公文判定這些項目皆為「擅立名目」。



劉梅君說,醫學中心表現最佳的是國泰、亞東醫院,區域醫院則是振興及署立醫院,也有19家診所完全符合標準,離島地區合格率也很高,反觀健保局門診中心的收據並不清楚。



大部分民眾怕「得罪」醫院,不敢主動質疑、要求合格的醫療收據,醫改會希望衛生單位、衛生署以及國稅局主動查核,依據醫療法第22條,醫療院所只要開立收據不符標準,又屢勸不聽,依法可處1到5萬元罰鍰。醫改會也會把調查結果,寄給各縣市議會一起關心監督。



針對醫改會評論健保門診中心「連最基本的健保與自費收費項目沒有分列清楚」,健保局指出,台北及高雄門診中心的收據均有列出健保及自費項目,只是與衛生署核准的醫療收據「參考格式」不同而已,而且該局為節能減碳,合併收據、處方箋合為一張,甚至連藥品單價也清楚列出,已向醫改會澄清說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7/2/14vi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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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25縣市 醫療收據逾9成不合格


客家電視 更新日期:2008/08/26 20:15



大家到醫院或診所看病拿藥,通常都會拿到一張收據,不過民間醫療改革基金會,調查發現,全台25縣市2千多間的醫療院所,一萬多張的收據,合格率僅2.9%,有些醫院沒有標示出,哪些是民眾自費,哪些是健保給付,醫改會表示這樣很容易產生,重複向健保局申請給付的疑慮。



到醫院或診所看完醫生後,領取的醫療費用收據,許多人都不會去仔細核對,收據上的每項費用支出,醫改會調查發現,有診所會開立手寫收據,或是牙醫常用的公會版收據,有的沒有詳列收費細項,甚至沒有標示哪些是民眾自費,哪些是健保給付,這樣的違規收據,可能會影響健保財務,以及民眾的權益。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從你口袋掏錢的時候,沒有告訴你每一筆金額,代表什麼意思,所以這中間你可能付出一些,本來就不該付的,民眾可能當成冤大頭,健保當了提款,我們變成提款機了,健保要多支出。』



針對這樣的疑慮,衛生署醫事處早在去年8月,就已經發文給各縣市醫療院所,要求將診斷費用詳列在收據上,並且分清楚自費和健保給付項目。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如果說現在有機構,只給民眾一張收據,只寫一個金額,項目和明細都沒有列出來的話,可以限期要求這些醫療機構改善,不改善的話是可以處以罰鍰。』



未來民眾拿到醫療費用收據,發現有格式不清楚時,可以向當地衛生局通報,如果查證屬實,衛生署會要求在限期內改善,違法而且逾期未改善者,將會依醫療法,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6/90/14ui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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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你有權要求收據列明細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8/26 15:40 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看完病,到批價櫃台繳錢後並拿到醫療收據後,大多數民眾不是不看收據內容,就是「有看沒有懂」,不知道這一趟就醫之旅所花的錢到底花在那裡。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提供的一些小撇步,可省些不必要的開銷。



醫改會提醒民眾,一拿到醫療收據時,首先要看裡面的健保費用和自費項目是否分列清楚,不能容許兩者混在一起的情形。其次,則是確定自費金額,如果自費部分超過一千元,醫療院所必須主動標明項目名稱及單價,比如病房費多少錢、部分負擔費多少錢等。



接下來,即使自費項目沒有超過一千元,民眾也有權利要求醫療院所提供更詳細的費用明細表。如果發現醫療收據有問題,醫改會請民眾別放著不管,應主動打電話給健保局,洽詢相關事項,確保權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6/2/14tx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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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Yahoo新聞!2008年8月27日  星期三


※引用資料來自:Yahoo新聞!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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