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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司機遛鳥性騷女老闆


受害人持手機反擊:統統給你拍下




【洪振生╱屏東報導】屏東某技術學院一名校車司機,愛吃某檳榔攤女老闆豆腐,動輒開黃腔,還偷襲女老闆胸部和屁股,日前更變本加厲脫褲「獻寶」,氣得女老闆拿手機錄下對方舉動罵:「再摸,我統統給你錄下來。」事後,女老闆提出錄影畫面指控司機涉嫌性騷擾和猥褻,由警方移送檢方偵辦中。


 


忍無可忍
警方調查,涉嫌性騷的男子侯國寅(四十五歲)受雇高市華興遊覽汽車公司,平日擔任屏東某技術學院校車司機,常趁晚上等夜校生下課時,到一處檳榔攤逗留聊天。


 



襲胸摸臀打電話騷擾
被騷擾的檳榔攤女老闆(三十歲)向警方指控,侯男對她說話都淫穢不堪,她起先不願得罪人,不料侯竟得寸進尺,藉口要到她的手機號碼,不時電話騷擾,有次清晨還打給她說:「我正在開查某(意即嫖妓),沒聽到妳聲音我會射不出來。」讓她噁心得關機。
女老闆指今年四、五月間,侯男跑進檳榔攤摸她臀部,還從她背後環抱襲胸,並探問:「有沒有穿內褲?」她當時氣得罵他變態。五月十一日侯進入檳榔攤說自己沒穿內褲,她不理會,侯竟厚臉皮說:「不信我脫給妳看!」當場脫褲露生殖器,女老闆立即拿手機拍下過程。
兩天後,女老闆向警方指控侯性騷擾和猥褻,並提供長達五十五秒的蒐證畫面,含一張男子脫褲露生殖器照片,以及侯穿褲撫弄生殖器的影像檔;影像檔還錄下女老闆警告侯「再摸,我統統給你錄下來」的聲音。
全案移送屏東地檢署,但承辦檢察官鄭伊鈞發現照片只有生殖器部位,未拍到對方面貌,乃於庭訊建議被害人,最好拍下全身,「證據保全愈完整,愈易定罪。」侯嫌日前出庭應訊已坦承「露鳥」。



 


遇性騷情況如何保全證據
˙拍照或錄影取證時,應將對方全貌和犯行一併拍下
˙應高喊呼救,引人注意,便於事後協助指證
˙若遇言語騷擾,無法立即錄下,可事後藉機質問對方再暗中錄下
˙若遭寄色情圖片騷擾,應將對方網路帳戶和圖片存檔
資料來源:屏東縣警局、律師楊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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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蘋果日報!2007年07月25日星期三


http://apple.1-app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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