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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工「找死」 女遭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台北市南昌路「樂饕饕自助餐店」女會計黃秀蕙,幫店裡洗碗的大陸籍女子許玲英取了一個綽號「找死」,並常在公眾場合叫許女找死,導致許女不滿,憤而離職並控告黃女。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在眾人面前叫人找死,確有貶損他人人格的意思,因此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黃女,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北市南昌路樂饕饕自助餐店女會計黃秀蕙,幫同事取「找死」綽號被起訴。呂志明攝
圖片: 1 / 1






 


 


 


 


 


 


 


 


涉公然侮辱罪
《蘋果》記者昨到樂饕饕採訪,黃女請假沒上班,店內員工則說:「許女把玩笑話當真,還告上法院……唉!」
去年底黃秀蕙因在店裡和許玲英擦撞,黃即以開玩笑的口吻說:「你找死呀!」許則回說:「沒錯呀,我就是找死!」自此,黃女就幫許女取找死這個綽號,常在店裡叫喚。本來不以為意的許女聽多了不是滋味,未說明原因就突然離職,並怒告黃女公然侮辱罪。
檢方開庭時,樂饕饕員工都證稱,沒聽過黃女叫許女找死,但店長說,許女離職後曾回店裡拿東西,當時他追問為何要離職,許女回答:「不爽她(指黃女)叫我『找死』。」另外,黃女開庭時辯稱找死只是玩笑話,但檢察官追問:「你會叫你兒子『找死』嗎?」黃女則低頭回答:「不會。」因此檢察官認定黃女已涉犯公然侮辱罪。


 




罵人被罰一覽表
台中婦人莊李月嬌罵一女子「公共汽車」,並抓扯下體。
.結果:判賠34萬餘元
管委會委員廖淑霞罵主委「沒卵葩」、小人等。
.結果:拘役50天,易科罰金約4萬5千元,另判賠20萬元
嘉義縣民黃楊嬌罵人「比宋楚瑜還奸」。
.結果:拘役10天,易科罰金約9千元,另判賠3萬元
男子王德駿罵前妻「北港香爐」。
.結果:拘役30天,易科罰金約2萬7千元
女子馬毓德罵女鄰居「站壁」等。
.結果:拘役10天,易科罰金1萬元
花蓮市男子陳承宗罵女鄰居「你嫁尪(丈夫),就剋死尪。」
.結果:判罰8千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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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蘋果日報!2007年07月24日星期二


http://apple.1-app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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