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網貼A圖 進警局 



網路警察網巡時常見青少年觸法行為,本報蒐羅實際違法案例及陷阱,推出《網巡急先鋒》單元,提醒青少年使用網路時,小心勿觸法網。


我叫阿強,今年十六歲,是個高中生,每天除了上課,最愛上網聊天交朋友,但也因為這樣,我半年前犯了個錯誤,被抓進警察局。



玩瘋了竟貼人獸交
之前在網路聊天室上認識一些貼圖同好,我們都喜歡將從各處蒐集而來的色情圖片,貼在某一個網路空間讓大家分享,有些是外國A圖、美女露點及小短片,該空間每天瀏覽量都有五百多人。
我因常在站上貼圖分享、發言,被網友推派為站長,後來乾脆申請一個網路空間供大家使用。大家愈玩愈瘋,許多稀鬆平常的圖不夠看,於是我開始訂新規則,鼓勵大家貼變態的圖,如兒童性交、人獸交等,愈變態積分愈高。
由於網站屬公開性質,網友只要註冊後就可瀏覽,名聲傳開後瀏覽人數愈來愈多,最高一天有二千多人上站分享A圖。沒想到一個月後,我卻收到警局來電,說我涉嫌妨害風化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雖然後來僅判處告誡和保護管束,但爸媽知道我用電腦亂搞,現在一天限我只能上網半小時。記者張嘉文採訪整理


報你知
觸妨害風化罪

北巿汐止分局提醒,在網路上公然貼猥褻色情圖片,已觸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另也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當事者若為未成年初犯,也將以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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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蘋果日報!2007年05月0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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