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通識課>承諾情人的事 請務必兌現
文/王乾任
有些人喜歡開空頭支票,取悅情人。無論情人說什麼,總是說好。但好過就忘了,卻也沒放在心上。
如果你了解因為失約給情人造成的失落感,一定會想出體貼的辦法來補償。例如自己忙完後,送個宵夜到情人那裡,再好好的陪個不是,並約定下次看電影的時間。如果時間尚許可,就問看看情人是否還願意陪自己去看電影(記住態度要有禮貌謙和)。
不要因為是情人了,就忽略這些禮數,失約在先的人,應該盡力彌補情人。不要因為是(老)情人了,就認為對方理所當然的該配合你的行程。
情人之間相處貴誠,除了不說謊外,承諾對方的事情,ㄧ定要兌現。越小越不經意的事情,越要記得,越要兌現。在小事上忠心的情人,在大事上也不會出問題。在小事上都無法忠心的情人,則你敢跟他攜手往後人生嗎?
當你看重自己的每一個承諾,即便自己不方便,還想盡辦法想要完成,情人看在眼裡,記在心理,曉得你對他的珍惜和寶貝,知道你看重這份關係,那種窩心,很能拉近兩人間的親密感。如果情人總是隨隨便便的承諾,之後再找理由推遲或反悔,久而久之,一定會成為習慣。更糟的是,情人會認為你並不看重他,所以才能一再的拒絕他而去完成其他的事情。如果不方便或不能確定,就不要隨口答應。
信守承諾,絕不違背對情人的誓言,即便再小的事情,也都切實達成。這樣的態度,讓情人感覺自己備受重視,是維繫兩人關係穩定的法寶。一個人的承諾應該是貴重的,本來就不該隨便給人,若給了就要做到。對一般人如此,對情人更該如此。至於那些總是輕易給予承諾隨後又藉故推翻的,別信,聽聽就好,而且如果抗議無效的話,你大可準備離開這段關係了。
承諾情人的事情一定要辦到,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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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自由時報!2008年2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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