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事件簿>小氣情人 別怪我不愛你


<再見摳男1 >


一毛不拔 浪漫死光光


文/張欣芸


大學時所交往的男友是一位極為節儉的「摳男」,他平均一個月只花3到4千元。


大學四年,幾乎沒有買過教科書,都是用學長的二手書。一年四季,身上所穿的衣服只有班服與高中時留下來的體育服,需要穿著正式服裝時便向室友借。他的三餐都不是學生餐廳裡40元的自助餐,就是20元一包的泡麵,不到最後關頭,絕不從荷包裡掏錢出來。


我們約會時所去的地點都在公園、山區,或是不用買門票的美術館。有時我說想去百貨公司,他急忙找理由推辭,不是要寫報告,就是身體不舒服,要急著趕回宿舍。有一次,當我們經過咖啡廳時,告訴他想去喝杯咖啡時,他回答:「我室友有三合一的咖啡包,我回去泡給你喝就好了,何必浪費錢?」


有一天他拗不過我的要求,終於帶我去看電影,原本很開心的我,卻發現他帶我去一間非常老舊的電影院,上映的影片都是下檔很久的二輪片,裡面的觀眾只有幾位在打瞌睡的老伯伯,地板都是檳榔渣與瓜子殼,座椅上散發著一種霉味。看完電影,他搖搖頭嘆氣說:「我真搞不懂你們女生,電視上每天都有播放影片,為何還要花錢看電影呢?」


我雖然很欣賞他樸實的個性,但最後卻因金錢的價值觀不同而起了爭執,最後漸行漸遠。節儉雖然是美德,但也不要成為一毛不拔的鐵公雞。畢竟戀愛中的女孩,需要的是浪漫的情懷,而不是粗糙的現實。


<再見摳男2 >


全身名牌 卻吝嗇到不行


文/呂尚頤


一開始,被他亮麗的外表所矇騙,身上會穿戴著名牌的人怎麼會是個如此吝嗇的人呢?


剛交往時,為了表示禮貌,約會的任何花費我們都各付各的,就連10元的飲料也是,越交往就覺得越不對勁,怎麼每次他都很大方的讓我付錢,就連情人節時,我客氣的對他說:「我請你!」他居然還真的開心的看著我付錢;有次肚子餓,我買了麵包,問他要不要也買一個吃,他說不要,買完後順口問他:「你要吃嗎?」他居然就把整個麵包都吃完了……;在汽油還沒漲之前,他就從不載我回家,只說了:「反正妳又不是沒有車可以搭回家。」


對於這種為了省錢的男人,敬告天下各位女性,請千萬不要對他們客氣,因為最後付錢的還是我們。


<再見摳男3>


為了10元 硬要扯破臉


文/小兔妹


話說我跟某任男友交往的時候,因為他家境不是很好,我就會主動買東西給他,後來他似乎就養成習慣了,我也沒說什麼。


過了好一陣子,我們為了某事吵架,結果我就把心裡積壓已久的壓力吼出來,我說:「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出錢!這樣算什麼?」結果他居然記在心裡面,但當時他沒有說什麼,然後我們就約定好以後各付各的,不要為了金錢的事吵架。


過了幾個月,迷糊的我都忘了這件事,我以為他也忘記了,沒想到那時我在忙,請他幫我去買飲料,他買回來那種10元罐裝飲料而已,我也就很開心的喝完了。


沒想到回去以後,他突然跟我說:「給我10元。」我搞不懂就問他:「為什麼?」結果他就擺出一臉機車的說:「因為我幫妳買飲料,所以妳欠我10元,要還給我!」


哇!這麼一聽我真是氣死了!怎麼天底下會有那麼愛記仇又小氣的男人啊!他根本是故意找碴的,為了這件事我們當天又狠狠大吵一架,這事我永遠都忘不了,雖然我還是乖乖還他錢了,於是當時便不了了之,但後來我們還是分手了!所以真的要慎選對象啊!不然等結了婚才發現就慘囉!


2008年1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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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事件簿〉情人小氣讓人好生氣


<再見摳男1>


打腫臉充胖子 牛排變魷魚羹


文/恩仔


話說L君跟我交往的第一個耶誕節,他說要帶我去鼎鼎有名的牛排餐館用餐,準備讓我度過一個難忘的耶誕節。最後拗不過他,被他興奮的拉著前往那間傳說中的高檔餐廳。


一坐下,攤開菜單,我的天啊!光是一杯飲料就要390,連小甜點也要500多,至於牛排大餐,我根本不敢瞧價錢一眼!只見他完全沒有過問我的用餐意願,直接告訴服務生:「比我想像中的貴耶!我錢不夠耶,我們可以離開嗎?」


頓時我覺得真是丟臉到極點,就這樣被男友帶出餐館,一路上我默默不語,心裡真不是青天霹靂與搥胸頓足就可以形容得完!接著我們吃了很多閉門羹,因為許多餐廳早已經被快手快腳的情侶們搶訂一空,騎著車在大街上繞來繞去,兩個人肚子餓到不像話,颼颼冷風也像在嘲笑一樣的狂肆亂吹!


最後,我的第一個情人節大餐終於有著落,竟然是便宜又大碗的小攤販魷魚羹麵一碗,還外加幾片香菜,真是感謝我的小氣情人……。


<再見摳女2>


省錢道行 贏得幫夫運


文/迢如


公司派我找同業協調,愣小子才與奇女子有緣相會。


多少年來,她總是趕著提前上班,在公司盥洗以省下家裡用水;喝喜酒或聚餐的前兩頓飯,用幾塊餅乾帶過,就座後才敞開肚皮吃喝。她有興味地講這些糗事,只為鼓勵我和她自己開朗些。


偶爾想請她上餐廳打牙祭,常得到掃興的回答:「就這小吃店好了!」更累的是「到百貨公司地下美食街!」或「今晚附近有夜市!」這省錢道行演化成一條套索,常勒住我對外出約會的期盼。


第一次家訪,她樸實無華的氣質就吸引住兩老。再度駕臨,不想她在門邊瞥見垃圾袋裡一雙有品牌的休閒鞋,是母親準備丟的。


「這鞋子沒怎麼壞嘛,可以給我穿嗎?」我胸口交織著驚嚇和難堪。母親倒忙不迭答應了,不久,又假借名堂買了一雙送她。


宣稱精通命理的父親算出這張平凡花容有不凡面相;母親也斷言她是幫夫的媳婦上選,篤定招財進寶。如此熱絡的氛圍,我倆繼續邁向恆久的愛。


<再見摳男3>


慶生有吃有喝 統統免費


文/榛果


論起縮衣節食排行榜,我想男友應該可以名列全台灣的「省長」前三名吧!


每次的約會地點不是公園就是書局,理由是不用花錢又可以有益身心,他每天都步行上下班,來回路程大約兩個小時,他自己節儉就算了,還要求我比照辦理,每餐伙食費不能超過50元;一年置裝不得超過兩次,一次不得超過兩千;夏天不准開冷氣只能吹電扇,每天用電時間不可超過3小時。


有一年我的生日他突然說要幫我慶生,我滿懷期待他會有何浪漫表現,結果他從家裏帶了兩塊麵包(他媽媽買的),先逛公園再到一家新開幕的大賣場吃午餐(因為有各式試吃),下午到書局看書(有免費冷氣可以吹),接著就去看電影(他同事送給他兩張電影票),然後再到他家吃晚餐(他媽媽煮的)!一整天他完全沒花到半毛錢。


親愛的,交往了3年你唯一送過我的東西就是一支399元的手機!不是我拜金而是你太小氣了!真不曉得我該不該再和你繼續交往下去!


<再見摳男4 >


小氣大男人 節省當樂趣


文/晴朗的雨季


我的他是「應用數學系」+「資訊工程所」的高材生,畢業後紮實將所學運用在「約會基金」管理上。


他寫了一個程式,只要在領薪水那天輸入收入,就會自動算出當月可支配所得。看著可儲蓄的金額增加,是他最大的樂趣。「記帳本」是約會的電燈泡,「來記帳吧」成他的口頭禪。「出門到剛剛的中餐總共412。」我邊寫邊說。「快500了,今天預算是1000,你自己選晚上如果要看電影就只能吃路邊攤,或是吃大餐然後去公園散步。」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是他的座右銘。


以上只是基本面,更多的精打細算:「自己做飲料便宜好喝又衛生。」他笑稱自己是新好男人。「買滷味要多一點湯汁,回家可再加料。」就算漲價還是可以吃到飽。「記得晚上10點一起去大賣場補貨吧。」掌握特價時段他最清楚。「好了,最後一口喔!剩下留著明天吃。」吃零食他一定會餵我,說是體貼,其實是控制我的食量。「節省」成了生活樂趣,而我也樂於順從這樣的大男人,當個勤儉持家的小女人。


2008年1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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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摳男約會錄〉小氣約會,尋找真命節儉女


文/賢雲


同事喬治對新來的秘書珍妮很有好感,約她星期天去看電影。我們都知道喬治生性節儉,事前特別提醒他,初次約會要慷慨一點,可別太省了。


星期一早上,我們發現珍妮對喬治的態度相當冷淡,這和我們的預期大不相同;大夥兒私底下猜測,八成是兩個人約會時出了狀況!幾個熱心的同事把喬治找來,單刀直入地問他:「你們昨天去看什麼電影?」


喬治的回答讓我們跌破眼鏡,他帶珍妮去社區圖書館看免費電影!一旁的A馬上叫出來:「怎麼不去電影院呢?」喬治氣定神閑地回答:「明明有免費的電影可以看,幹麼要另外花錢?」


那…後來呢?「我請她在廟口的路邊攤吃一碗切阿麵,然後去大學校園散步。」我們聽了差點昏倒,B不滿地數落他:「你起碼應該找家餐廳吧!」喬治不以為然地反駁:「路邊攤有什麼不好?我自己也吃了好多年,『俗擱大碗』。」


B氣急敗壞地問道:「你難道不怕人家說你小氣?」喬治振振有詞地說:「這才是我的本性啊!我要找的對象,就是要跟我一樣節儉的人啊!」


後來,珍妮再也不肯答應和喬治約會了。但是,喬治絲毫沒有受到挫折,他相信,有朝一日,將會有欣賞他的真命天女出現。


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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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怪咖>遇上節儉女 與浪漫絕緣


文/陳晟


拜讀「小氣約會,尋找真命節儉女」一文,我有很深的感觸。軍校時代,我曾和一名相當節儉的女同學交往,我們交往4年多,但最後還是分手了,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實在太節儉了。


我們不曾看過電影,因為她覺得看電影既浪費錢又浪費時間,還不如去逛街,因為逛街可以東看看西挑挑,不但不必花錢,還能消磨時間。我們的約會,吃飯一定找路邊攤,喝飲料也只到超商買10元的飲料(還有發票可以兌獎)、搭車則是捷運和11號公車(走路),所以我們最常在圖書館和家裡約會,因為這樣最省錢也最方便。私底下我曾統計過,她一個月的花費不超過1,500元(其中包括她每月一次回高雄的車資),也難怪她在軍校4年存了60萬。


遇到這樣節儉的女生,很多人都覺得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甚至還責怪我不知珍惜,但如果你是我,你會喜歡約會吃的都是路邊攤、喝的都是鋁箔包,然後靠雙腿「走天下」嗎?這4年的經驗讓我體會到:節儉雖好,但還是應該要偶爾浪費一下,畢竟浪漫和生活情趣也是很重要的。一成不變的生活,只會讓彼此厭煩,最後只有走上分手一途。


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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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資料來自: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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